2025-01-09 00:14:57
化學農藥制劑藥效資料:效益分析;申請登記作物及靶標生物概況;對已登記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及效益分析報告;藥效試驗資料;室內生物活性試驗資料;室內作物**性試驗資料;田間小區藥效試驗資料;大區藥效試驗資料;抗性風險評估資料;室內抗性風險試驗資料;田間抗性風險監測方法;其他資料;對田間主要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敵的影響;對鄰近作物的影響;產品特點和使用注意事項;境外在該作物或防治對象的登記使用情況;其他與該農藥品種和使用范圍有關的資料;綜合評估報告;殘留資料:植物中代謝試驗資料;動物中代謝試驗資料;環境中代謝試驗資料;農藥殘留儲藏穩定性試驗資料;殘留分析方法;農作物中農藥殘留試驗資料;加工農產品中農藥殘留試驗資料;其他**登記作物及殘留限量資料。農藥登記政策和法規咨詢?成都生物有機肥登記代辦找誰
用于特色小宗作物的農藥登記資料要求:適用范圍限于已取得農藥登記的產品擴大使用范圍登記,鼓勵開展聯合試驗。試驗要求:試驗點數;田間藥效試驗點不少于3個;殘留試驗點不少于4個;多個省(區、市)種植的作物,應在不同生態類型的省(區、市)開展試驗;只在1-2個省(區、市)局部種植的作物,可以在同一省(區、市)的不同區域開展試驗。試驗年限特色小宗作物用藥登記藥效試驗可1年完成。資料要求:摘要;登記證復印件;核準標簽及標簽和說明書樣張;藥效:效益分析;申請登記作物及靶標生物概況;社會經濟效益分析;對已登記產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藥效試驗資料;室內生物活性資料(*對涉及新防治對象的產品);室內作物**性報告(*對涉及新作物產品);田間小區藥效試驗報告;其他田間藥效試驗報告可以是申請作物和防治對象上的試驗報告,也可按照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藥效試驗群組化管理要求的同一群組的**作物和防治對象上的試驗報告。綜合評估報告;殘留:農藥殘留儲藏穩定性資料;殘留分析方法資料;農作物中農藥殘留試驗資料按照《農藥登記殘留試驗點數要求》,提交相應作物上的農藥殘留試驗資料,也可以根據特色小宗作物農藥登記殘留試驗群組化管理要求。成都農藥肥料登記代辦推薦企業標準制定的的幾種情況。
農業部登記肥料續展資料:1《肥料續展登記申請書》。2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3年度產品質量報告。申請人應提交由具備相應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同時,提交產品登記證有效期內產品質量管理、質量認證、監督抽查等方面的情況。4產品應用情況報告。該產品在登記證有效期內使用面積、施用作物、應用效果和主要推廣地區等情況。5生產企業考核表。境內申請人還提交由所在地省級農業主管部門出具意見的生產企業考核表。生產企業考核表要求參照《肥料登記**許可事項服務指南》。上述申請材料中以下證明材料可選擇采用書面承諾方式,以告知承諾書(見附件)替代。2.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
四川省農藥經營許可核發受理條件:1.有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五十六學時以上的學習經歷,熟悉農藥管理規定,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指導**合理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營業場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倉儲場所,并與其他商品、生活區域、飲用水源有效隔離;兼營其他農業投入品的,應當具有相對**的農藥經營區域;3.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應當配備通風、消防、預防中毒等設施,有與所經營農藥品種、類別相適應的貨架、柜臺等展示、陳列的設施設備;4.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和用于記載農藥購進、儲存、銷售等電子臺賬的計算機管理系統;5.有進貨查驗、臺賬記錄、**管理、**防護、應急處置、倉儲管理、農藥廢棄物回收與處置、使用指導等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6.農業部規定的其他條件。農藥經營者的分支機構也應當符合上述規定。申請材料1、農藥經營許可證申請表;2、營業執照;3、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含租賃方房產證);4、營業場所和倉儲場所地址、面積、平面圖等說明材料及照片;5、有關管理制度目錄及文本。農業部登記肥料變更資料要求。
成都豐登廣源服務項目:一、農藥登記:1、農藥政策法規咨詢;2、農藥登記費用預算;3、農藥登記全程代理;4、農藥登記資料的制作;5、農藥登記試驗的安排;6、農藥登記資料授權;7、農藥登記證續展和變更。二、肥料登記:1、肥料登記政策和流程的咨詢;2、肥料登記費用的預算3、肥料登記全程代理;4、肥料生產企業現場考核的指導;5、肥效登記試驗的安排;6、肥料樣品的制作;7、肥料登記證續展、變更;8、肥料產品備案。三、農藥生產許可:1、農藥生產許可證政策和法規咨詢;2、農藥生產許資料的制作;3、農藥生產許可現場考核的指導;4、農藥生產許可證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5、質檢室布局、檢測設備完善。肥料登記田間試驗報告要求。成都一站式肥料登記哪家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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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標準《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18382-2021,養分含量的標注:1、標明執行**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產品按照7.3.1—7.3.6標注,標明執行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的產品按照肥料登記批準的養分指標標注。2、若加入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標明中量元素、微量元素,標注的要求按單一肥料執行。3、含量小于4.0%的單一中量元素不得標明。4、產品標準中規定需要限制并標明的物質或元素等應單獨標明。不應標注元素敏感或忌用作物的圖案。警示語應按規定字號以***方式標明(并附示例)。5、標識中表明或暗示含有某一微量元素的,視為此微量元素≥0.02%。6、應標明有機質含量、總養分含量。成都生物有機肥登記代辦找誰